关于2018年度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委(室):
经政协金川县十三届委员会第6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在十三届二次会议立案的62件提案中确定8件提案为2018年重点提案,由县政协副主席领衔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提案督办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县政协决定成立重点提案督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申红霞 县政协主席
副组长:李茂云 县政协副主席
饶有军 县政协副主席
新甲旦真 县政协副主席
马朝琴 县政协副主席
梁万玉 县政协秘书长
成 员: 杨志俊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唐怀彬 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蒋光勇 县政协经科委主任
晏明照 县政协文史委主任
赵正山 县政协民宗委主任
二、督办形式
重点提案督办要进一步适应提案办理协商新形势,采取面商座谈、实地调研、现场勘察等方式,把民主协商贯穿于办理的各个环节。加强与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的协商沟通,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以点带面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三、督办责任
县政协副主席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分别由县政协各相关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委室要及时与提案办理单位沟通协商,认真做好重点提案办理的联系服务工作,并适时形成督办工作的相关材料。
四、督办时间
根据提案办理答复时间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提案办理实效,重点提案督办工作须在5月中旬前启动。
五、督办内容
(一)承办单位重视情况。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专人办理。
(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制定提案办理方案,提出办理的主要程序、具体措施、协商要求、预期效果和保障工作。
(三)沟通协商情况。强化开门办案,积极与提案人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让提案者参与办理工作。
(四)问题解决情况。妥善解决提案所提问题,积极采纳提案所提建议意见。
六、督办分工
1.《关于治理乱搭乱建、还城市美丽整洁的提案》(7号)
提案委员:毛开全
督办领导:饶有军副主席
督办委室:经科委
责任部门:住建局
2.《关于金川县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建设提案》(14号)
提案委员:毛明强
督办领导:李茂云副主席
督办委室:办公室
责任部门:发改经信局
3.《关于在我县机关幼儿园配齐补足幼儿教师的提案》(13号)
提案委员:唐玲
督办领导:马朝琴副主席
督办委室:文史委
责任部门:教育局
4.《关于加大力度监管中小学周边副食环境的提案》(22号)
提案委员:段徐辉、李健
督办领导:马朝琴副主席
督办委室:提案委
责任部门:工商质技食药监局
5.《关于加快二道路建设的提案》(27号)
提案委员:仁真
督办领导:李茂云副主席
督办委室:文史委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
6.《关于增加县城内健身设施的建议》(24号)
提案委员:王志艳
督办领导:新甲旦真副主席
督办委室:民宗委
责任部门:住建局
7.《关于在老街安装路灯的建议》(18号)
提案委员:韩玲
督办领导:饶有军副主席
督办委室:经科委
责任部门:城管局
8.《关于“精准扶贫”首先要“思想扶贫”的建议》(27号)
提案委员:陈富美、李佳
督办领导:马朝琴副主席
督办委室:文史委
责任部门: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协金川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