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事业人员享受上一级工资待遇的提案
案 由:近来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的大力培养,近年我州相关职能部门中涌现出大批行业精英和技术骨干,已成为全州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但受事业人员职称评聘制度和单位机构编制限制,许多中青年优秀人才取得了高级职称资格后,一直得到聘任,工资待遇未与所干工作挂钩。2013年4月,《阿坝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享受工资待遇实施细则(试行)》(阿州人社发〔2013〕52号)文件出台后,解决了2012年前取得高级职称并满足条件的一批事业技术人员享受上一级职称工次待遇,极大的调动了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既解决了事业人员的待遇问题,又缓解了评职称难的矛盾。但由于政策的不连续性以及各单位高级职称编制满员无缺额,符合相关聘任职称资格人员又一次面临“排队等候”的替补现状,工作要推动,但应当享受的待遇得不到落实,个人思想情绪和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的挫伤。
建 议:一是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在新的政策未出台前,继续沿用《阿坝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享受工资待遇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参照《阿坝州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贯彻意见》,结合我州实际,尽快修订完善相对应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上一级工资待遇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关心和保障事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让他们安心工作,更好服务我州各项社会事业建设。